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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套你的公告徵收、協議價購
公告徵收
簡單幾個字說明 公告徵收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,在協議價購不成後取得土地的手段之一。
協議價購
協議價購是土地徵收前之重要法定程序之一,必須先跟私地主談買賣,而土地徵收並不是國家取得土地所有權的唯一方法,萬一協議價購不成,若有其必要,還是會走上公告徵收一途。但是法律基於尊重私有財產權益,非有必要,應當盡可能避免強制徵收,故內政部審核公告徵收案,協議價購會議之辦理過程、會特別重視程序是否完整,以及需地機關是否完整協議價購程序也是審查時的重點。同時對於土地所有權人而言,應盡量參與協議價購會議,如果無法參加也盡量委由代理人參加,若對於價格或有其他疑慮才能在協議價購會議中及時提出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