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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目查詢是什麼?如何利用地目查詢來了解土地使用分區
地目查詢是什麼
依照土地法所稱的土地,就是所謂的水陸及天然富源。土地可區分為陸地、水域及自然資源,土地依其使用區分為:
一、建築用產
二、直接生產用地
三、交通水利用地
四、其他土地
而『地目』是土地法中四種土地往下再細分的,『目』指的就是土地使用類別或土地使用分類,用來代表土地使用狀況。上述說明代表地目查詢的歷史沿革及運用,現在手上的權狀上所標示的地目已經沒有實質上的意義。依現行土地使用法規,都市土地只要查詢「土地使用分區」,非都市土地調謄本看「使用分區」或「使用地類別」,這樣就不會搞混囉!
※小知識:「地目」並不代表土地使用的種類,只能說是一個舊時代所遺留的產物,且自106年之後便已取消登記,若您的舊土地權狀上面仍寫著地目,它並不具有任何意義,記得別被誤導就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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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使用分區是什麼?
土地使用分區的規劃,用白話來講就是政府在都市規劃時,對於每筆土地所賦予的意義與價值。由於大馬路適合商家設立,所以就會優先規劃成商業區;住宅區的附近勢必會有新生兒誕生,所以會優先增設學校用地,有小孩的地方就一定要有休閒遊憩空間,所以會劃設公園用地、道路用地、兒童遊樂場等土地使用規劃。
這些看似簡單的邏輯,都必須合乎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性及合法性。所以當政府已經劃設該筆土地為道路用地,縱使你擁有該筆土地的所有權,你也無法蓋房子。當政府將你的土地劃設為住宅區,你就不能用來蓋工廠與辦公大樓。
土地使用分區有哪些種類?
依照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四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得視實際發展情形,劃定下列各種使用區,分別限制其使用範圍:
一、住宅區
二、商業區
三、工業區
(一)特種工業區
(二)甲種工業區
(三)乙種工業區
(四)零星工業區
四、行政區
五、文教區
六、體育運動區
七、風景區
八、保存區
九、保護區
十、農業區
十一、其他使用區
除前項使用區外,必要時得劃定特定專用區。都市計畫地區得依都市階層及規模,考量地方特性及實際發展需要,於細部計畫書內對住宅區、商業區再予細分,並以不同程度管制。
土地使用分區的限制有哪些?
在都市計畫法與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的前提下,住宅區土地就只能蓋房子使用,不得做為營業用。工業區土地就只能蓋工廠製造生產,無法居住等。公共設施保留地如道路用地,就必須供人車使用。種類限制規範詳見都市計畫法與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,避免因為不熟悉法令而無端遭受罰鍰得不償失。若有土地分區使用限制的細節想知悉,歡迎洽詢David或上大衛買地網了解更多有關道路用地的細節與眉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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